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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21

    我*虽*死*去

     
     
     
    另推荐:反波:革命歌曲   http://www.antiwave.net/05-05-16.mp3
     
    ———————————————————————我是还没死去的分界线——————————————————————————

          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我们会说话唱歌给自己壮胆,不知道这其实也给了其他走夜路的人继续走下去的勇气,所以,这些说的话,唱的歌,当然不应该只被自己听到, So let the voice be heard!

                                                                                                                       胡缠

    April 16

    yy自己成为于老师(二)关于理性与情绪

        我觉得题目应该修正为:yy自己成为于校长 。
        为什么像罗素这样的大思想家后面总要冠以教育家的头衔?为什么老罗要制作动画来教育“脑子灌了屎的年轻人”?
       
        要解决好“举报事件”,我一开始认为学校应该这样做:
        一、不赞成学生举报。
        二、如果有学生举报则无论报告的内容真实与否均以线索来源程序违法为由拒绝进一步调查。
        三、即使发生了举报,对举报的同学也不应当予以惩罚。
     
        最初我这样认为的原因是:
        一、我认为这种举报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甚至说的严重一些这简直就是和文革没有什么两样。举报者总是试图和权力结合来攻击自己的对手。甚至很可能拥有权力者会对这种举报行为报以赞成和鼓励的态度(因为这样会帮助他们更好的行使权利),最后就会造成公权力严重膨胀,而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局面。文革中夫妻反目成仇,子女揭发父母,人#权受到严重侵犯,通过举报批斗打击“敌人”皆是如此。虽然一个学校不会发展到这么严重,但是如果同学最后把举报当成讨好老师,打击同学的武器,这种风气对于学生们健康心理的养成是极为不利的,甚至简直就是民族劣根性的传承。
        二、法学理论告诉我们,不能抛弃程序正义来追求实体正义,因为程序正义不仅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有效途径,而且程序正义本身也是有价值的。简单的讲,我们不能昨天看到甲杀了乙,今天看到有个人像甲就“替天行道”把他杀了。因为A是不是杀人犯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说不定我看错了呢。而且,即使我100%没有看错也不能“替天行道”,因为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就乱套了。有的时候,为了维护程序正义,甚至不惜牺牲实体正义。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对美国的辛普森案做一些了解,简单的讲就是:全世界都知道人是辛普森杀的,但是因为程序上认为他无罪,他就是无罪。
          所以我认为,不论B、C同学是否是“纯洁”的同学关系,只要把举报的行为认定为程序不合法,在接到举报后就不会启动调查程序,那么就可以通过制度直指举报的行为。
         三、不惩罚举报者是为了维护言论自由。
        以上的内容就是我向林老师表达的意思。
     
         为什么在《yy自己成为于老师(一)》中我新设计的制度会发生如此的转变?我的思考过程是这样的:
         一、如果说举报不好的话,那么为什么这个社会的法律总体上是倾向于举报的?言论自由至少就包括了举报和批评的权利。而且,假如是B打了C或者敲诈勒索了C甚至强暴了C,而C处于恐惧而不敢举报,那么旁人是否应该举报?答案当然是肯定的。结论:举报这个东西固然可能带来诬陷的可能,但不能因此整个否定掉举报这种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而是应该设立制度来尽量避免这种弊端带来的伤害。
         所以,应该让举报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是诬陷经查实要付出代价:被批评教育以及公开道歉。
         这样,即保护了言论自由又可以借助举报维护正义又避免了诬陷。
     
         二、看来我有必要对自己进行一些反思:为什么我一开始如此冲动的对举报这个东西这么反感以至于不理智的全部否定呢?我认为原因有二:
         1、我内心深处对禁止“早”恋是持否定态度的,所以我下意识的思考的是举报早恋却没有思考举报其他行为。而事实上讨论的前提应该是举报“学校不允许的事情”。除了早恋更多的事情被举报而得到处理是利大于弊的,无论对学校还是学生来讲。我被情绪冲昏了头脑。
         2、由于对文革式的举报过于敏感,所以忽略了举报在其他环境下的价值。事实上,文革的问题也不是允许举报造成的这么简单。我又被情绪冲昏了头脑。
     
         我发现自己非常愚蠢。事实上当我权衡利弊设计了两套制度并发现有一套更理性的时候,我发现这套更理性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法律对于社会上举报行为的规范:为有效行使公权力以及维护言论自由允许甚至鼓励举报,为防止诬告设立民事侵权与刑事侮辱诽谤罪。睿智的法学家们早已几乎帮我们想好了一切(无论是价值判断还是制度设计上面),可是法制的传统,法律的思维以及对法律的信仰却远远没有在这里生根发芽。
     
         事实上,我觉得E老师的思路更应该是这样的:学校规定早恋不对,所以我有义务调查和教育(到这里是没错的),所以要找到B、C同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的处事方式简直就是简单粗暴。既伤害了B、C同学,又没能纠正D同学的劣根。或许这个时候无辜的老师还会加上一句:我这都是为了你们好!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与 我这都是为了你们好 都是非常害人的话。
     
         用情绪(道德)思考很傻逼;
         用理性思考才牛逼。
      
    ————————————————————————我是生病的分界线———————————————————————————
     
    关于用理性还是用情绪思考,或者说所谓的道德是多么的傻逼,而制度是多么的可贵,推荐下列文章:
    孟德斯鸠论中国的儒家教育          比较长....
    小山智丽的对错和权利      老摇    这篇比较短
    关于妓女的对话      老罗
     
    冷笑话:
    上期答案:因为 真相大白
    新问题:一个人从四楼摔下来和从四十楼摔下来有什么不同?
     
     
    April 15

    yy自己成为于老师(一)关于制度的设计

        和林同学聊天后,我又在车上反思自己讲话过于忘我而胡略了沟通是双向的。事实上我在之前就一直提醒自己这件事,而且在最初谈话的过程中也不断的提醒自己改掉这个臭毛病。如果一定要为我自己这次犯病找一个藉口,那就是林同学(或许称林老师应该更为准确)讲的这个故事。
     
        事情倒也简单,A同学发现B同学和C同学(两人为普通异性同学关系)在自习教室讨论一道题目,于是用手机拍照,然后把照片发给许多班上的同学,再然后,“许多班上的同学”之一D同学把照片发给了学生处E老师,再再然后,E老师就找到B、C两位同学进行教育。
       
        关于A同学:
        A同学很有将来成为狗仔的天分。如果A同学发送给同学们的仅仅是照片而没有歪曲事实的文字说明的话,那么A同学的行为虽然有误导的嫌疑但是A同学显然有在公共场合拍照并发布的权利。为了保护言论自由这个更大的利益A同学所触犯的一些其他社会利益不得不作出牺牲和让步,这也是这个世界上多数民主国家(甚至包括个别不民主国家)容许狗仔队存在的理由。英国人甚至说:虽然很心痛,但为了保护言论自由,我们不得不失去戴安娜王妃。所以,如果学校教育A同学说你不应该这么做是没有理由的:这是A同学的权利,谈何不应该不应该?
     
        关于D同学:
        如果D同学发送给E老师的仅仅是照片而没有歪曲事实的文字说明的话,同A。
        如果D同学发送给E老师的仅仅是照片而且有文字说明B、C同学是男女朋友关系的话(因为从最后E老师教育B、C同学的结果来看有可能是这个样子),那么D同学或者是不了解情况而妄自下判断或者是了解真是情况而说谎举报。而这显然是一个侵权的行为,虽然不能上升到法律那么严重,但是学校有义务对这种行为进行教育。注意:学校教育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侵权行为而不是其他的什么狗屁道德规范。
     
        关于E老师:
         如果此学校的制度规定E老师的职责包括对进行“早”恋的同学进行教育,并且学校的制度允许老师根据学生举报的线索进行调查以及进一步的教育的话,那么E老师在收到举报后就必须对B、C同学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教育。
        但同时我认为E老师也有以下职责:
        1、尽量保证对B、C同学进行调查、教育的私密性(理由如同你不能在大街上审一个犯罪嫌疑人);
        2、我个人认为E老师在向B、C同学了解情况之前应该先找D同学了解情况;
        3、如果最后断定D同学有因为不负责任的举报或者谎报的侵权行为,应该对D同学进行教育或者告知有职权的老师对其进行教育。
     
        关于B、C同学:
         他们有权利这对 对他们侵权的同学(虽然他们可能不知道是谁)请求学校予以教育,并有权要求学校责令侵权人对他们进行公开道歉。
     
        关于这个学校:
         我认为学校应该把我上述的想法制度化。
     
    ————————————————————————我是在生病的分界线———————————————————————————
    关于制度设计,推荐下列文章:
    卖鱼  应飞虎老师
     
    关于王小波,这几天纪念他的文章铺天盖地,推荐三篇我喜欢的:
    王小波十年    连岳       这篇是目前为止我认为写的最好的
    王小波有多伟大   冯唐   冯唐老师比我牛逼,我便便的时候读小波的杂文,冯老师却读中篇...冯老师是对的:把小波从神坛上请下来,
                                     才是以小波的方式对小波最大的尊重。
    小波·时间    李银河
     
    冷笑话:
    上期答案: 因为快马加鞭    ^_^
    新问题:小白很像他哥哥,为什么?
     
     
    April 10

    王小波

    我一直以为对我的思维影响最大的两个人是王小波和罗永浩,现在想想确是漏了一个人:王朔。高中一年级的某一天,我在华强北附近一个现在已经倒闭的擅长卖盗版书的书店以原价买了一本《王朔自选集》,这个写出了《我是你爸爸》的人告诉了我可以用一种别样的态度面对那些虚伪的傻逼。如果一定要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把王朔和王小波硬扯上点关系的话,那就是王朔告诉了我该怎么办,而王小波告诉了我他妈的为什么会这个鬼样子。
     
    初识王小波大概是因为DRY楷同学对《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极力推崇。那时他坐在我的前排,经常扭过头来和我扯猪的事情——或许这只是心理暗示的结果:我觉得事实上更可能是我厚着脸皮请求DRY楷同学转过头来给我讲讲他对于猪的心得体会。后来DRY楷同学转而向米兰昆德拉大叔学习了,而我则开始因小波的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而痴迷。我手上的这本《沉默的大多数》是在华强北附近另一个擅长卖盗版书但直到现在还经营得虎虎有生气的海天书店买的。我以为这是有史以来我买的最物超所值的一本书:王小波所有已被发表的杂文均在这本包装不算精美但却装订极为结实的盗版书上。这一年,我高二。
     
    我觉得DRY楷同学总是快我一步,或者说我总是跟着他的屁股后面在走。我开始捏着鼻子读《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高三时候的事儿了,而那个时候的DRY楷已经到了我连屁股都找不找的境界了。我想我之所以找不着他的屁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已经不坐在我的前面了(坐在我前面的变成了女同学...)记得在我还能找到他屁股的时期的某一天,我突然对DRY楷同学说:我突然在想,王小波真得是自己病死的吗?然后我迎来的是DRY楷同学一个极为蒙娜丽莎般的微笑。是的,那天一个始终用屁股指引我的人蒙娜丽莎了一下我,而我则像是一个不特立独行的红小兵得到了军代表的赞扬一样的得意了好一阵子。
     
    人们都说(不是我说的)恋人之间最美妙的时候就是暧昧期间,同理,这就是为什么对恋上王小波前后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的原因吧。暧昧之后的事情无非就是了解一个人,据说在八、九十年代电脑和VCD机还很不普及的时候,文字读物是在校男生(女生那边的情况我不太了解)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我听到的说法是:“借阅率最高,封面最破的书,往往文体是最好的。而且,根据我的经验,最精华的部份也很好找到:看看哪些章节的边是黑的就知道了。还有一种简单的办法,将书摊开,自然翻到的那几页一定错不了,因为很多人很用心地翻过,书脊被压出了内伤。 ”让我颇敢自豪的是,从侧面看,根本看不出我这本《沉默的大多数》有那些部分是特别发黑的——因为全都是很黑 ^_^ 。
     
    而且我发现,王小波的杂文的特别适合便便的时候阅读。从长度上讲:如果较为通畅,那么像《有关“给点气氛”》这样长度的就比较适合。如果有一点障碍,那么你不妨读一读《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如果你读完整篇《沉默的大多数》(也是其中一片杂文的题目)问题还没有解决,那你不妨再读一篇《思维的乐趣》——让思维的乐趣帮你暂时忘却生理的烦恼。从物质与精神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的角度讲:如果你不甚通畅,则可以通过领略王小波通畅的思维和行文获取使通畅的灵感,如果你已经很通畅,那么能够通畅上面加通畅简直是世间最美好的感受了! 
     
    让我感到幸福的是,我发现身边很多朋友对王小波怀揣着同样的,甚至更甚于我的喜爱。我不会忘记王小波经常成为我与numb在宿舍中的谈资,也不会忘记我与丁丁师兄若干次的聊天几乎成为了对王小波经典杂文的记忆力比赛,更不会忘记一位师弟告诉我:他像王小波一样把情书写在五线谱上可是那个女孩子却跟一个有钱人跑了...... 
     
    许多书评人甚至包括李银河、王小波自己都认为,他的小说写的要远远好过杂文。不知是因为先入为主还是因为对文学迟钝的感悟力,王小波的经典小说给我带来的震撼终没有杂文来的强烈,或许正如李银河所说,王小波小说的价值还远远没有被许多读者所认知。王小波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值得继续读下去的书。
     
    有意思的,所有人都认为,或者说不得不认为,无论是小波的杂文还是小说抑或剧本,都不及他的情书写的好。能够把情书写在五线谱上,还能有比这更浪漫的创意吗?2004年,我读大二,王小波李银河情书选《爱你就像爱生命》出版了。
     
    “……你知道吗,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时候,天蓝得发暗,天上的云彩白得好像一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就走来一个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那张相片上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的要命,出奇的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兹以此文,纪念小波逝世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