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 profileyy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
January 06 读《法治社会需要司法权威还是学术权威?》法治社会需要司法权威还是学术权威? 徐爱民 题目就有问题,法治社会当然是需要司法权威,但是贺卫方有说要通过自己的学术权威来打到司法权威吗?是不是无论什么人针对司法问题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的时候都可以带上这样类似的高帽?司法的权威性是由法律工作者通过不断的努力建立起来的,而不是通过不让别人发表不同意见建立起来的,特别还是不允许内部的专业人士发表不同意见!难道这样司法就会更权威? 作者的意思是,法治社会司法权威高于学术权威,贺卫方等通过利用学术权威来压倒司法权威,所以贺卫方等人是不对的。这个三段论的错误就在于,你凭什么说“贺卫方等通过利用学术权威来压倒司法权威”?作者通篇都没有论证,只是用“瞎起哄”“糊涂虫”“蛊惑人心”等泼妇骂街式的语言来论证自己的正确,对方的错误。我无意于和作者一般做无聊的人身攻击,我只是把作者徐法官的履历贴出来,是不是够格相信自有公断:徐爱民,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二级法官,“全省法院优秀政工干部”,四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法制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前一个时期,有人拿邱兴华一案大做文章,并非要拯救一个疑似精神病人的“杀人恶魔”,(什么叫“疑似”?疑似的意思是看起来像是实际上不是,你一个法官又不是精神病医生,凭什么说实际上不是?“杀人恶魔”这样一个带有强烈道德色彩的用词要是普通百姓说出来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但这是一位优秀法官可以用来形容罪犯的词汇吗?)而是企图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学家的学术权威。(你凭什么说贺卫方等人试图借此树立“法学家的学术权威”?有证据吗?有论证过程吗?这么不负责任的只亮观点不说理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思维方式吗?)很多人没有看破这一点儿,跟着一些法学家瞎起哄,好像找到了维护人权和正义的诺亚方舟,其实却上了人家的贼船,替人家做了“炮灰”还浑然不觉。社会上的糊涂人犯这个错误还有情可原,可悲的是法官中也有少数不明就里的“糊涂虫”,也跟着嚷嚷“给邱兴华做个精神病鉴定不就了事了吗?”(作者的意思是,就他最聪明,广大百姓包括法官都被“一小撮人”麻痹了,似乎就他最醒目一样)事情并非如善良的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其实邱兴华死活与那些为他鸣冤叫屈的法学家们无干,他们所要的就是一个动作,一旦这个动作做了,这些法学家们就得胜而归了。(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作者的意思是,这要这个人不是我的亲朋好友,那么他死不死按理我是没什么必要关注的,既然关注,这么做必然就是要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的。狗日的犬儒主义者。)一言以蔽之,这件事情的本质是选择司法权威还是选择学术权威的大问题。(你凭什么为这件事的“本质”定性?就是要定性也要给出个论证过程啊?论证不出来就“一言以蔽之”,原来“一言以蔽之”是这么好用的一句话啊...)
对不起,有点激动,对付这样的无赖文章自己也显得有点歇斯底里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罗面对诸如这样的混蛋气的也只能“猛日”了。但是, 都别他妈的嘲笑我总是报着“讲求逻辑”的姿态讲话写字,如果你们还不知道这个民族逻辑混乱到什么程度,造成怎样的后果,就请看看上面这篇优秀法官徐爱民的文字吧。这就是在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面的一个握有生死大权的精英的逻辑思考能力!如果你想自己想自己的亲朋好友不要这么混蛋,请多听听老罗,求求你们了。 --------------------------我是分界线---------------------------- 推荐文章:
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周泽 邱兴华案法学专家的公开信 http://yyreading.spaces.live.com/blog/cns!96F2A661E1B10B2C!154.entry?_c=BlogPart
周泽 不给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但愿法官不是斗气 http://yyreading.spaces.live.com/blog/cns!96F2A661E1B10B2C!155.entry?_c=BlogPart
冷笑话: 小红帽为啥没有乳房?
上期答案: 乡下。因为乡间河太急(相煎何太急)
|
|
|